工作报告
2022年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1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20日在莲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平安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主线,以深入推进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为主抓手,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共有40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连续七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检察工作得到上级领导书面批示肯定6次。

一、聚焦共同富裕,依法能动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稳步推进“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等犯罪,全年共对各类刑事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220人、提起公诉725人。绷紧除险保安防线,出台护航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方案,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包案、检察长预约接访等制度,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09件,力求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注重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0人,依法惩治涉虚拟货币、网贷平台等新型金融犯罪,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反洗钱联动打控协作机制,针对不法分子利用网贷平台实施诈骗问题,向金融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加强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日常监管。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部署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公共交通管理、消防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专项监督,牵头公安、应急管理等多部门联合出台全市首个安全生产行刑衔接长效机制,协同促进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立足职能全力保护市场主体,依法起诉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侵犯企业权益犯罪16人,通过积极开展刑事调解为某受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789万余元,协同公安等部门推进清理涉企刑事“挂案”2件。坚持依法审慎办案,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负责人或业务骨干依法不起诉5人,力防企业因案陷入困境。做实涉侨检察服务,联合区侨联出台协作机制并成立“检侨之家”,通过办案全力助推重点华侨企业脱困重生,并为27名华侨在内的众多集资户挽回损失近1亿元。深入开展“助企开门红”、三级干部大走访、经济稳进提质政策宣传等助企活动,检察干警担任检企联络员,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多方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和困难,帮助协调解决发展难题。

聚力守护美丽绿水青山。落实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4人,办理生态类公益诉讼案件6件。针对擅自倾倒工业固体废物、九龙国家湿地公园部分堤坝破损等问题,推动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强化监管。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针对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中,可能致使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栖息环境遭受破坏,将人大代表建议及时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市、区两级院一体化办案、多部门公开磋商,推动工程建设单位优化方案,珍稀动物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该案入选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更加重视生态修复治理,督促当事人及时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开展增殖放流鱼苗等活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原创的生态主题宣传片《以法之名,守护每一个诗和远方》被学习强国、最高检官微等媒体转发,并入选全国检察新媒体月度优秀作品奖。

二、坚持为民司法,全力纾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用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贯彻“人民至上”理念,提前介入、依法办理利用存量房交易实施系列诈骗等重大刑事案件,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提起公诉92人,办案中注重协同做好追赃挽损,组织干警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开展反诈宣传活动,坚决斩断伸向老百姓钱袋子的黑手。办理高空抛物犯罪案件4件,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3人,努力守护好老百姓“头顶上”“舌尖上”安全。关注特殊群体困境解决和权益保障,依托“检察智能化协同救助”机制,为19名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3万余元;通过办案帮助6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0万余元。开展帮扶低收入群众活动,党员干部与63个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微心愿”43个,助力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掉队”。

积极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全市率先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工作试点,对犯罪情节轻微、初犯偶犯等依法不批捕60人、不起诉315人。针对部分农村群众因出售、出借银行卡、手机卡而涉嫌犯罪的情况,对其中情节较轻的案件依法不予起诉,并在乡镇召开不起诉集中公开听证会,宣传讲解相关行为的危害后果,提升群众尊法守法意识。协同公安、法院等部门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制度适用率达87.8%,量刑建议采纳率99.1%,有效发挥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立足检察监督职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件,采纳回复率达100%,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33人;坚持教育挽救原则,对罪行较轻的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27人。主动对接未成年人保护司法需求,依托“七色花”法治宣讲团,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联合区民政局为全区“儿童之家”主任进行普法。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针对监护失职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21件,助力家长“依法带娃”;与65名“困境儿童”结对帮扶,积极提供权益保护、法治科普等司法服务。督促治理涉未成年人突出问题,对酒吧违法招录未成年人、部分药店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成瘾性处方药物等问题开展监督,推动职能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开展专项整治,相关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三、深耕监督主业,有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会同公安机关联合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进办案质量提升,共监督立案、撤案20人,纠正漏捕4人,书面纠正违法4件次。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3件刑事案件提出抗诉,法院已改判2件。办理的一起诈骗二审抗诉案,市中级法院采纳我院全部抗诉意见,并改判为十年有期徒刑,该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抗诉优秀案例。强化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等情形依法监督。办理的一起暂予监外执行和财产刑监督案件被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官微报道,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办案故事”,系浙江省唯一案例。加强与监察机关协作配合,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5人,已起诉4人。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推动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4人。

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18件,其中发出的8件再审检察建议、提请丽水市检察院抗诉的6件案件分别获采纳、支持。加强民事审判执行程序违法监督,对虚假司法确认、违法公民代理、未及时冻结被执行人账户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0件,其中6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优质案件,并与法院、司法局联合出台规范司法确认工作的意见,从源头上避免不规范问题发生。助力破解“执行难”,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2件次,依法起诉拒执犯罪26人,让“老赖”为拒执行为付出应有代价。加强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办理违法占地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2件,以检察履职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与法院、民政等部门联动配合,实质性化解因虚假身份办理婚姻登记引发的行政争议2件,促成案结事了人和,并与民政部门联合出台同类行政争议化解的长效机制,相关做法被最高检转发推广。

强化公共利益保护。牢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紧盯基层治理难点、社会民生痛点,部署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各领域专项监督,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7件、行政公益诉讼13件,重特大案件占比达70%,依托市、区两级院一体化办理的督促保护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南明山摩崖题刻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益心为公”典型案例。坚持以诉前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多数案件均在诉前解决了公益损害问题,以最小司法成本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强化国有财产保护,对违法占用土地未缴纳耕地占用税问题,督促税务管理部门补征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94万余元;对部分人员在服刑期间未中止领取低保金问题,推动民政部门开展专项核查整治,全数追回被违规领取款项。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违法行为,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同时,依法适用十倍惩罚性赔偿措施,共督促行为人缴纳惩罚性赔偿金49万余元。

大力推进“数字检察”。将检察业务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加强与执法司法部门、行政机关的联动配合,不断打通执法司法信息数据壁垒,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实现了刑事诉讼协同和数字卷宗单轨制办案。深入开展净化“空壳公司”、性侵未成年人、司法网络拍卖等领域数字监督专项行动,借助大数据筛查发现监督线索,综合运用审查、调查、侦查方式深入挖掘问题,采取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各类法律监督手段,推动相关部门堵塞监管漏洞、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共办理数字监督案件75件。创建的醉驾案件数字监督模型在全市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奖,办理的司法网拍领域系列监督案入选全省首批检察数字侦查重点案件。深化落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理念,依托浙江检察APP、12309中国检察网、远程提审室、数字听证室等信息平台,积极运用异地阅卷、在线认罪认罚、网络投诉举报等智慧办案方式,贯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四、注重自身建设,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莲检铁军

筑牢政治忠诚根基。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断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碧湖新城建设、疫情防控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全力配合做好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干警政治素养,通过“莲检沙龙”“莲检青年说”等平台,以“集中学+自主学”、线上线下结合学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员培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组织各类专题学习1000余人次,印发学习资料3000余册。深入实施“红耀绿谷、强基共富”工程,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组织党员干警下沉社区参加疫情防控、“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五心”党建工作法获评全区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案例大比拼一等奖。

提升队伍专业素能。始终坚持把队伍专业化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广泛开展素能培训、业务竞赛、轮岗交流、上挂锻炼等实战练兵,不断提升干警专业化水平,获评省市级“优秀公诉人”、精品微课5人次,入选省级专业人才库3人,理论调研文章在市级以上发表和获奖6篇次,入选市级以上典型精品优秀案(事)例20件。注重人才梯队建设,对优秀年轻干警开展中层竞聘上岗,夯实人才资源储备。注重智慧借助,聘请10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助力检察官破除履职专业知识壁垒,有效提升工作质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始终坚持把全面从严治检作为根本保障,组织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查和整顿纪律作风专项行动,深入查摆、整治廉政风险隐患,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常态化开展检务廉政督察、正风肃纪检查、有关问题专项核查和案件质量评查,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廉政学习教育,以深化“九必谈九必访”制度、开展“六个一”活动等为载体,教育引导干警提升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修订完善内设部门和检察人员绩效考评办法,将职业素养、纪律作风等内容纳入考评,切实提升检察履职积极性和规范性。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始终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实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2022年,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了加强人大与检察监督联动配合的实施意见,为检察监督提供了强有力支持。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向区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常态化走访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依法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的履职制约。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接待律师阅卷421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人士参与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50余人次,在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加强检察宣传报道57篇次,切实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信。  

各位代表,莲都检察事业迈出的每一个发展步伐,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依靠的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和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以检察标志性成果服务保障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等中心工作还需深入探索实践;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数字化改革赋能法律监督尚未充分发挥;三是检察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夯实检察人才储备、强化检察基础保障还需深化落实。我们将事不避难、紧盯不放,切实加以改进。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让我们深刻感受到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更重责任。2023年莲都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紧紧围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检察新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法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先行示范当头雁”的奋斗实干,为接续高质量发展建设百万人口大城市、高水平绘就中国式现代化莲都新图景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一是牢牢把握政治绝对忠诚的首要标准,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始终。进一步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各类常态化培训,持续深化“六学六进六争先”学习实践活动,紧密结合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和上级院部署要求,找准对接依法全面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真正融于心、铸于魂、践于行。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健全完善党建统领工作机制,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化“红耀绿谷、强基共富”工程,大力推动“党建红”引领“检察蓝”高质量发展,打造新时代莲都检察党建统领高地。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强化检察宣传阵地管理,教育引导干警规范网络言行,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是牢牢把握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坚决扛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使命。做到与全区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努力打造服务保障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和现代化建设的检察样本。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严重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继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害未成年人等犯罪打击力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困难案件当事人司法救助,依法保障民生福祉。紧扣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持续抓实推进涉企“挂案”清理等助企举措,司法护航企业创新创造,健全检企联系机制,更好履行保护市场主体、助力经济稳进提质的检察职责。扎实开展生物多样性、瓯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生态修复治理,推动加快建设大花园最美核心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普法责任,加大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和载体,全方位多角度传递法治正能量。

三是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动力,持续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以迭代升级“数字检察”为牵引,切实提升数字化办案意识和监督能力,全力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法律监督模式变革。加快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数据协同,加强与执法司法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配合,聚焦医保诈骗、拒执犯罪等社会治理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数字监督专项行动,推动解决深层问题。加强监察与检察衔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机制,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全过程的监督。强化民事检察监督,持续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聚焦虚假诉讼、“执行难”等问题,推动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延伸,增强监督精准度和实效性。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监督,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加大生态环境、红色资源领域保护力度,推动“红绿金”融合协调发展,积极探索形成独具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莲都模式”。

四是牢牢把握勇于自我革命的根本要求,努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持续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完善全面从严治检责任体系,迭代深化“九必谈九必访”制度,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强化对检察权运行全过程各方面的监督制约。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强化队伍专业能力建设,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方位开展岗位练兵、素能提升活动,加强新领域科技知识的学习运用。全面对标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要求,实施“青年人才领航”、优秀人才“反哺”计划,加大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力度,厚植检察事业发展的人才支撑。全面落实各项从优待检政策,积极发挥工会、青联、妇联等组织作用,增强机关凝聚力。建立健全正向激励、容错免责机制,推动干警敢为、敢干、敢创新,在深化特色品牌建设上取得关键突破,加快形成具有莲都检察辨识度和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

各位代表,使命在肩,唯有奋斗!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坚定信心、勇毅前行,为我区高水平绘就中国式现代化莲都新图景开好局迈好步贡献更大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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