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法律风险提示
一、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
时间:2024-06-0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案例

2018年12月,张某某利用他人身份在安徽省某县注册成立安徽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7月,张某某在无实际经营的情况下,向浙江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具27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167万余元;向北京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具19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115万元。

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2.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额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合同诈骗罪

1.案例

2014年1月,高某身负高额债务的情况下,与某农产品公司洽谈农产品销售业务,并签订买卖合同。2014年1月至2014年2月,高某从该农产品销售公司购得共计人民币156万余元的农产品。至2014年8月,高某陆续支付货款96万余元,另外60万余元货款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且更换手机号码、公司经营地址。

因犯合同诈骗罪,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检察官提醒

企业经营中也存在法律风险,建议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全面推进依法治企,避免涉企经济犯罪滋生。

1.守纪遵章依法经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合同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经济纠纷解决、企业对外宣传等活动,切实提升企业规范运作、科学管理、合法经营水平。

2.建立内部制度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健全与法律法规相承接的财物管理、人事变动等生产经营相关规章制度,从企业内部形成规范,建立完整闭合的制度体系,使企业管理有章可循。

3.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员工守法意识。企业员工是企业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员工法律意识意义重大。企业可以通过案例教学、培训观摩、宣传教育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通过普法教育的渗透和学习,切实提升员工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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